《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十三五”规划》
中期评估报告
“十三五”时期以来,我省教育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认真组织实施“十三五”教育规划,切实加强统筹领导,稳步增加教育投入,不断强化发展措施,加快推进科教强省建设,各项工作稳步推进、进展顺利,总体发展水平位居全国前列。截至2017年底,全省共有各级各类学校2.7万所,在校学生1318万人,在职教职工90万人,教育总规模位居全国第7位。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水平都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其中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为81%,义务教育年均巩固率为98%,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为91.5%,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为46.3%,分别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44、4.2、3.2和0.58个百分点。
一、推进规划实施情况
1.不断加强规划组织领导。建立了党委、政府定期议教制度,统筹解决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坚持与《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规划纲要(2010-2020年)》、《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及《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相衔接,结合我省实际,制订印发了《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了“十三五”教育发展目标,并围绕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确立了13项重点任务,充分发挥《规划》统领作用。坚持省委领导联系高校制度,始终把党建工作摆在先导地位,纳入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做到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制定出台了《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办法》、《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和《湖南省向民办普通高校选派党委书记的实施办法(试行)》,2017年全面完成民办高校党委书记选派任务。优化教育发展环境,实施“平安校园建设工程”,深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先进县市区”、“平安高校”和“省级安全文明校园”项目建设。
2.着力完善实施工作机制。对教育重大改革发展事项,形成了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省社会体制改革专项小组会议、省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等不同层级审议机制。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积极性,根据《湖南省“十三五”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研究制定了《省教育厅落实<湖南省“十三五”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部门分工方案》,强化领导和责任主体,明确任务目标分工和实施路线图,确保责任到人,确保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地。细化规划目标落实,将规划提出的主要目标任务分解为年度工作重点,纳入到年度工作计划指标。建立了年度监测制度,制定了《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县市区分类监测方案》,每年组织开展全省各县市区教育强省建设规划分类监测,全面分析、掌握和评价各县市区教育规划实施和发展水平,分类指导县域教育协调发展,科学推进教育强省建设。强化规划实施考核评价,我厅在研究制定《对市州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中,将规划实施情况纳入了对地方政府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体系,切实增强规划实施动力。研究制定了《湖南省高等学校章程实施工作专项督导办法》,开展实施了第一轮专项督导和现场调查。
3.持续加大教育投入。严格落实各级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先后出台了《湖南省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方案》、《关于建立健全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完善高校经常性拨款方案加强高校预算管理的通知》和《关于完善高等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的通知》等文件,建立了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明确了普通高中、普通本科和高职院校生均拨款标准。2017年落实中央和省级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补助资金69.4亿元,公办普通高中公用经费补助资金2.9亿元,普通本科在1.2万元的生均拨款水平基础上进一步提高,高职院校生均拨款达到1.2万元。学生资助实现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全覆盖,仅2017年全省共发放各类学生资助资金54.81亿元,资助学生474.51万人次,分别比上年增长7.98%和4.87%。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2017年覆盖到所有贫困县,新增受益学生40万人。全面加强教育经费管理,建立了高校和厅委直属单位定期审计制度。组织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对教育专项资金开展内部综合审计调查,督促规范管理。
4.全面推进从严治教。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积极开展“岗位作贡献、合格见行动、共建新湖南”主题实践活动,全面推行支部主题党日。配合省委第三巡视组对我厅委开展巡视“回头看”,对照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和巡视反馈意见,立行立改,16个方面的问题已初步整改到位。夯实基层党建工作基础,出台了《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组织开展了机关和直属单位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加强教育行风整治,召开了全省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专项整治视频会,出台了《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补充意见》,全省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专项整治全面铺开。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弛而不息整治“四风”,中国教育报头版头条《湖南高校反腐纠风“换挡提速”》报道了我省高校反腐纠风成绩,中国纪检监察报以《湖南擦亮派驻纪检组监督“探头”》为题推介了我省有关经验做法。
二、规划主要目标实现情况
“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任务顺利推进,具体实现情况见附件《“十三五”教育规划主要指标进展情况表》。
三、重大任务实施情况
(一)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和传统美德教育,在中小学开展了“清明祭英烈”“我的中国梦 童心向党”等红色主题教育,鼓励和引导大学生深入基层开展“三关爱”志愿服务,将社会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到育人全过程。强化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将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与校外教育、研学旅行、劳动教育、家庭教育融合实施,建立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衔接的课程评价体系,促进广大中小学生全面健康发展。将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情况纳入中小学课程实施监测,建立关于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反馈改进机制。已建成7个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50个研学实践教育基地、126个青少年活动中心、1615个乡村学校少年宫。高规格举办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省委杜家毫书记作了重要讲话。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省委成立了省高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乌兰副书记任组长,办公室设在省委教育工委,印发了《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任务分工方案》,增强了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合力。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进”工作,联合省委宣传部开展了“社会主义有点潮”系列主题宣传活动。打造了大学生公益广告大赛、校园好声音大赛和微电影大赛三大主题活动。深入推进第三周期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举办高校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我省2名辅导员获评2018年全国辅导员年度人物,3名辅导员分获全国第六届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决赛一、二、三等奖。组织开展优秀辅导员学习宣传十九大精神“校园巡讲”和“网络巡礼”活动。启动实施“易班”推广行动计划,大力推进网络思政教育工作。长沙理工大学邹勇松同学的先进事迹在全国高校、海外学子及社会各界引发强烈反响,被教育部授予“全国优秀大学生”荣誉称号。
(二)不断提升学前教育发展水平。大力开展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工程。颁布实施《湖南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大力推进教育实事项目建设。2016年累计投入中央和省级资金86920万元,支持全省各级各类幼儿园7156所,增加幼儿园建筑面积40.6万平方米,受益幼儿达70万人。2017年累计投入中央和省级资金87200万元,支持全省各级各类幼儿园8515所,预计增加幼儿园建筑面积47.9万平方米,受益幼儿达120多万人。2018年已提前下达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中央和省级资金6.87亿元,支持学前教育建设。截至2017年底,全省有乡镇1532个,已建乡镇中心园2003所,建有一所以上中心幼儿园的乡镇已达到90%以上,全省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数占在园总人数的73%。
建立学前教育质量评估监管体系,出台《湖南省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推动全省各地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开展幼儿园保育教育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办园行为,指导各地加强和改进幼儿园管理,促进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以师资培养为抓手,实施初中起点五年制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补充学前师资不足现象,培养合格专业的学前教育师资队伍。
(三)着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颁布实施《湖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对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标准、校园规划建设、条件装备配置标准进行了城乡统一。开展了城乡中小学的教职工编制核定工作,并对农村边远地区进行了倾斜,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已经统一。推进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截至2016年底,全省共投入207亿元,建成合格学校12000多所,新增校舍面积1462万平方米,新增设施设备1764万套(件)。2017年开始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共建设义务教育标准化教学点1335所,完成投资11.46亿元。2018年启动实施贫困地区“芙蓉学校”建设计划,省财政计划投入12亿元,分四年支持全省40个国家级贫困县建设寄宿制义务教育学校。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制定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消除大班额考核奖补等10个配套文件,建立起“1+10”的政策体系,建立了以县为主、省市统筹的工作体制,完善了专项督导制度和责任追究机制。召开了全省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现场推进会,省委杜家毫书记作了批示、许达哲省长和教育部朱之文副部长出席会议并讲话。对44个县市区的3000多所学校开展了实地督查,召开了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推进会,对工作进度较慢的20个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和教育局局长进行了约谈。目前,全省已有89个县(市、区)通过基本均衡发展国家评估验收。我省典型经验在教育部2017年12月组织召开的全国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现场推进会上作发言推介。
(四)认真实施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攻坚计划。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推进示范高中、综合高中和特色高中办学模式改革,努力办好示范高中,积极推进特色高中和综合高中建设。着力改善中职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目前全省入围国家职业教育产业融合工程规划中职项目52个,且已立项实施30个;立项省级卓越中等职业学校28所、示范性特色专业群28个、校企合作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30个。全面实施农村中等职业教育攻坚计划,全省各地累计投入90多亿元,积极推动每个县市重点办好一所示范性(骨干)公办中职学校。统筹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积极推动市、县根据辖区内人口分布、生源现状及发展趋势,调整优化中职教育结构布局;统筹做好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科学核定高中阶段招生计划,取消普通高中择校生,严格规范招生秩序,落实普职招生大体相当要求,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中阶段普职招生比保持在58:42左右。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并按每生每年3000元的标准顶格发放助学金(其他困难学生为1000-2000元);免除中职学校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并按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发放助学金。积极推进民族地区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2016-2017年累计完成投资4.36亿元(其中预算内中央专项投资3.23亿元),建设各类校舍面积26万多平方米,2018年计划投入资金1.09亿元。
(五)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体系,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全省共建有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9所、国家中职改革发展示范校38所,遴选建设了一批省级卓越中高职院校和示范性(骨干)中高职院校。高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占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图书资料、教学仪器设备总值等较5年前均有明显增长。6所高校列为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项目校,9所高校和52所中职学校入选国家产教融合工程项目。扎实推进农村中职教育攻坚,投入1.2亿元支持24所农村中职学校建设。扎实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7年印发《关于深化普通高校校地校企合作的意见》(湘政办发〔2017〕8号),建立了校地校企合作办学的机制,推行校企“双主体”育人,提升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广度、深度。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精神,落实教育部等六部委《关于印发<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的通知》(教职成〔2018〕1号)和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教职成〔2016〕3号)要求,规划2018年内出台三个有湖南特色、相互配套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政策文件,进一步健全具有湖南特色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长效机制。推进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指导4所国家规划高校扎实开展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改革,引导省属本科新建院校着力建设地方急需、特色鲜明的学科和专业,着力提升地方本科院校的实力和水平。2016年遴选国家产教融合发展工程项目校,制定了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建设规划,遴选确定湖南师范大学、湘潭大学、长沙理工大学、南华大学、湖南科技大学和吉首大学6所学校为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二期)项目学校,湖南理工学院、湖南文理学院、湖南商学院、长沙学院4所学校为应用型本科规划高校。推动高校产业学院建设,指导湖南师范大学、长沙理工大学2所高校开展移动互联网学院建设,指导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湘潭大学3所高校开展部校共建新闻学院,指导湖南工业大学开展人工智能学院、醴陵陶瓷学院、东莞包装学院建设。推进学徒制试点, 2016年、2017年我省成功推荐长沙等3个市州、9所高职、1所中职、2个企业等15个单位分两批立项为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2018年4月启动了第一批验收、第二批年检工作,并通过遴选向教育部推荐了第三批15个单位申报立项。不断深化校企合作,累计组建34个省级职教集团,加盟企业达到1795家,订单式培养的人才占毕业生总数30%以上。
(六)全面实施高等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大力推进高校“双一流”建设,2017年2月正式印发了《湖南省全面推进一流大学与一流学科建设实施方案》,重点实施“双一流”领军人才等“六大专项计划”,通过“三步走”的发展战略,引导和支持高校在各自的类型和层次上争创一流。成立了“双一流”项目规划工作小组,初步拟订了《湖南省高等学校“双一流”建设项目实施计划》,整合原有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相关专项资金6.8亿元,积极争取省财政新增资金8亿元,合计14.8亿元支持我省高校“双一流”建设。我省中南大学、湖南大学、国防科技大学3所高校进入国家一流大学建设名单,4所大学的12个学科进入国家一流学科建设名单。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我省高校进入A类(前10%)的有25个学科,在全国排名第10位。推进本科教学质量和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全省有117个专业确定为“十三五”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9门课程入选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1839项省级教学改革项目,中南大学、湖南大学等8所高校入选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组织举办两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湖南赛区比赛,获得银奖11个、铜奖47个,并连续荣获全国优秀组织奖。引导创新创业中心与基地建设,立项建设了16个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65个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2018年拟认定100个左右的校内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和100个左右的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实施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计划,先后立项2156个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开展大学生学科竞赛活动,每年组织25项左右大学生学科竞赛活动、参赛学生超过10万人。完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印发了《关于启动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湘教通〔2016〕102号),制订了《湖南省高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实施方案》、《审核评估工作指南》、《审核评估引导性问题》等配套文件,已完成湖南师范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等10所高校的审核评估工作。开展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近三年共立项资助省级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2087项。加强研究生教育优质资源共享平台建设,立项建设137个省级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支持举办29期研究生暑期学校,邀请院士及知名专家学者800余人次来湘讲学。提升研究生学术交流能力和创新能力,2016年资助13个研究生培养高校举办研究生创新论坛,2017年资助14个研究生培养单位举办研究生创新论坛,共邀请专家学者330余人,举办340余场学术报告和专题讲座。2017年,召开了研究生课程建设改革经验交流会,全面检视各高校研究生课程建设改革工作的进展与成效,促进各高校相互学习和借鉴研究生课程建设改革方面好的做法和经验。2018年,拟立项150项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通过课程建设改革引导高校及广大研究生导师和管理工作者立足不同学校、不同层次、不同学科专业的培养要求,大胆探索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及教学方式方法等的改革创新,进一步将研究生课程建设与改革稳步引向深入。
(七)加快发展民办教育。不断加大对民办教育的扶持力度,建立了由省教育厅等15个部门组成的民办教育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2018年省级民办教育专项资金在原有基础上增加1010万元,达3000万元,比上年增长51%,三年累计投入6980万元,用于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市县两级也相应投入专项资金奖励和扶持民办学校发展,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激励作用,有力提升了全省民办教育发展质量。进一步加强民办学校监管,完善了民办学校年度办学情况检查制度,修订了《湖南省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年度办学情况检查细则》,并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了民办学校年度办学情况评估及评估结果省市县三级逐级汇总公布制度,定期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实现民办学校评估检查和社会监督的全覆盖。研制了落实民办教育新法新政的实施意见,在全面梳理国家和我省有关民办教育的法律法规、文件政策的基础上,按照“稳定有序、公益导向、分类扶持、规范管理”的原则,坚持“规范、优质、特色”的发展方向,突出分类管理这一重点,围绕破解“现有民办学校分类登记”这一难题,经反复研究讨论,研制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并已广泛征求了意见,正按程序报批印发。广泛深入宣传民办教育新法精神,省市县三级联动,通过编发资料、会议解读、辅导讲座、专题研讨、专家释疑、媒体宣传等方式,多渠道多形式组织民办学校举办者、管理者和从业人员学习民办教育新法新政,为推进民办教育改革发展奠定基础。平稳有序推进分类管理改革,目前我省已完成分类登记的民办学校共1135所,其中,现有民办学校分类登记394所,新设立民办学校分类登记741所。
(八)统筹促进终身教育发展。努力建设学习型社会,我厅委托湖南广播电视大学,积极推进湖南终身教育学分银行筹建试点工作。一是建立了专门的筹建机构。湖南终身教育学分银行筹建办公室作为正处级单位设置,专兼职人员18人,每年配备专项经费20万元。二是初步探索出建立湖南终身教育学分银行的制度模式,拟定了《湖南终身教育学分银行终身学习成果学分认定实施办法》等制度与规则并开始应用。三是建立了一定范围内的合作联盟。与国家开放大学、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湖南老干部(老年)开放大学、湖南省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湖南嘉杰网络有限公司建立了合作联盟,开展合作共建,开拓教育服务市场。四是开发了湖南终身教育学分银行信息服务平台并开展学习成果认证积累与转换业务。2017年4月,湖南终身教育学分银行信息服务平台上线并投入使用。目前,已认证学习成果涉及数控技术专业、工商企业管理专业、计算机应用专业以及老年教育专项领域共64项,对接教育服务平台6个,基本打通了继续教育培训与开放教育之间的沟通衔接。五是湖南终身教育学分银行(筹)成功申报成为国家开放大学学习成果认证中心湖南分中心,并开展了学习成果认证与转换业务。创建湖南省示范性社区老年教育学习体验基地,湖南老干部(老年)开放大学网络平台上汇集了3209个老年教育相关课程视频,各市州终身教育学习网共有22640个课程视频,其中长沙4421个、常德9244个、湘潭3182个、郴州1954、岳阳500个、衡阳120个,其它地市电大也有10个不等的课程视频,为老年人的学习提供了多样的选择,较大限度地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
(九)大力推进教育扶贫。切实加强控辍保学,开展“三帮一”劝返复学行动,明确一名教师、一名村干部、一名家长或监护人帮扶一名辍学学生,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基本实现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返尽返。加大对贫困地区合格学校建设奖补资金的倾斜力度,贫困地区每所奖补25万元,比非贫困地区多5万元。推进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在全省“全面改薄”下拨的资金中,51个贫困县占比达68.2%。实施贫困地区“芙蓉学校”建设计划,省级财政计划投入12亿元,分四年支持全省40个国家级贫困县建设寄宿制义务教育学校。投入2.48亿元,专项支持贫困地区普通高中改善条件。加大对贫困地区职业教育支持力度,2017年重点支持24个贫困县实施农村中职攻坚项目,每个项目支持500万元。减轻学生就学负担,以县为单位建立中小学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基本做到对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顶格资助。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2017年覆盖到所有贫困县,新增受益学生40万人。实施“就学一个、脱贫一家”工程,2017年重点大学单独面向农村和贫困地区招生7737人(其中51个贫困县招生人数占比达72%),比上年增加1685人。实施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扶贫培养计划,专门面向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招生,毕业后返回生源地(县)乡镇小学任教,现已覆盖21个县,招生496人。启动职业院校技能培养培训“绿色通道”项目,实施“一家一”助学就业•同心温暖工程,资助2500名贫困学生接受职业教育,开设芙蓉月嫂等技能培训班,在深度贫困县招收建档立卡户未升学的初中毕业生接受5年制高职教育。对到51个贫困县基层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行学费补偿,2017年发放学费补偿资金3100多万元,吸引7000多名优秀毕业生到贫困地区就业。
(十)统筹推进教育综合改革。颁布实施《湖南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是全国首部省级层面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开辟了中小学校幼儿园配建新途径和追责机制,多方面破解教育资源不足及配置难题。制定出台了《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改革文件,建立了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情况专项督导制度和通报约谈制度,教育城乡二元结构矛盾和大班额等问题得到进一步缓解。组织开展全省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改革,并将试点范围逐步扩大到所有市州,乡村教师津贴政策实现贫困县全覆盖。制定出台《湖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大力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在乡村教师培养、补充、培训、管理、待遇等方面推出系列创新举措。启动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制度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和统一核编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稳步推进,研究出台了《湖南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起草完成了《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并将于今年出台。基本建立了各级各类教育生均拨款制度。学生资助实现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全覆盖,仅2017年就为474万贫困学生发放了54.8亿元资助金。加强民办高校党建,出台实施《湖南省向民办普通高校选派党委书记的实施办法(试行)》,2017年向全省15所民办高校选派党委书记,实现民办高校党委书记全覆盖。深化放管服改革,制定出台了《进一步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的实施意见》,给高校简除烦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研究制定《湖南省高等学校章程实施专项督导办法》,建立了高校章程实施专项督导制度。研究制定《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县市区分类监测方案》,建立分类监测机制。加强督导督学,在全国率先实行县级政府职业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和督学责任区制度。
(十一)着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工作,“十三五”以来共招收培养各类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16197人,毕业7436人,全部按有编有岗的要求补充到农村基层学校,我省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的做法受到教育部高度肯定,多次在全国性会议推介与交流,2017年获湖南省直单位工作创新大赛三等奖。在2016年成功试点基础上,实施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扶贫培养计划,专门面向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招生,现已覆盖40个县市区,年度招生人数达1000人。认真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为全省75个设岗县市区、3465所农村小学、1477所农村初中招聘特岗教师11847人,其中招聘初中教师3595人、小学教师8252人。在服务期满的特岗教师中留任10606人,均转为正式教师,留任率为88.58%。深入实施“国培计划”“省培计划”,2016年和2017年共投入培训专项资金3.03亿元,设计了乡村教师培训团队研修、送教下乡培训、乡村教师网络研修、乡村教师访名校培训、乡村校园长培训等五大类培训项目,共培训乡村教师校园长26.8万人次,整体满意率达95.7%,教育部专家组将我省教师培训的创新实践誉为“湖南模式”,并在全国推介。积极抓好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建设,共评选出特级教师150名、中小学正高级教师293名;积极推进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十百千万”工程,设立高端研修项目,培养骨干教师、名师名校长(园长)共580人。不断完善乡村教师激励机制,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坚持向乡村教师倾斜,评先、评优等活动重点考虑乡村教师。落实和提高乡村教师待遇,研究出台了《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实施办法》,为符合条件的乡镇教师每月发放200元至500元标准不等的补贴,2016年进一步扩大农村基层教卫人才津贴政策实施范围,把全省所有国贫县和省贫县纳入其中。加强乡村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设,2017年以来新增吉首大学、湖南文理学院、湖南城市学院、怀化学院等4所培养学校,我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培养学校(基地)达26所。
四、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总的来看,我省推进实施“十三五”教育规划进展顺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投入力度仍需加大。教育投入与事业发展的矛盾依然突出,生均教育经费和教师待遇仍然偏低,高中债务仍然沉重。二是师资建设仍待加强。学前教育合格师资不足,中小学教师学科、年龄结构性矛盾突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面临不少困难,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相对短缺,高校高层次人才流失现象比较严重。三是发展环境有待优化。个别地方党委政府对优先发展教育认识不足,尊师重教氛围还不够浓厚,各部门协同支持教育发展的格局有待加强,高校办学自主权还没有完全落实。四是自身建设有待加强。治理能力还需提升,片面追求分数和升学率、学生课业负担重、教师职业倦怠、办学不规范等问题依然存在,民办学校和中小学党建工作有待加强。
下一步,我省教育系统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加快“十三五”教育规划实施,深入推进科教强省建设。
1.推进学前教育普惠发展。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公办园建设,积极发展普惠性民办园,提高普及普惠水平。落实“以县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推动县级政府加大对学前教育的经费投入和政策支持。规范办园行为,坚决纠正“小学化”倾向,提高保教水平。
2.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贯彻落实2017年召开的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现场推进会精神。实施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编制专项规划,合理布局和建设义务教育学校。统筹推进“全面改薄”和标准化学校建设,实施“芙蓉学校”建设,重点改善农村寄宿制学校和小规模学校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振兴乡村教育。
3.推进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实施“普通高中改造计划”,推进农村中职攻坚计划,改善办学条件,扩大高中阶段教育资源供给。建立合理的普通高中成本分担机制,推动解决普通高中运转困难等突出问题。提高中职教育招生比例,优化普职结构。统筹中央和省级职教专项资金和项目建设资源,重点支持农村和贫困地区薄弱中职学校校园校舍新建或改扩建、基础设施建设和教学仪器设备购置,进一步扩大中职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4.推动职业教育特色发展。积极推进职业教育提质升级攻坚行动。研究出台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和职业院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加强高职院校“双一流”建设,遴选建设一批卓越职业院校和特色专业群。完善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制度,推进现代学徒制试点。探索职业教育与其他层次、类型教育的贯通培养,搭建技术技能人才成长的“立交桥”。举办职业技能竞赛和黄炎培职业教育奖创业规划大赛。
5.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发展。全面推进高校“双一流”建设,建设一批优势学科、应用特色学科、特色专业群、科研平台、创新团队和校企联合开发中心。开展高水平本科教育建设,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启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推动新建本科高校转型发展。动态调整高校专业设置和学位授权点建设。深化服务乡村战略的农林教育改革。启动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立项建设。有序开展高校设置工作。
6.落实教育惠民政策。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确保农村孩子吃上营养餐、放心餐。落实建档立卡中小学生免除教辅费和建档立卡普通高中学生免除教材费等政策,提高建档立卡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标准,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政策,健全中职学校学生资助体系。
7.提升教师队伍素质。研究制定《湖南省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切实抓好落实。加大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工作力度。继续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全面推进“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实施工作。切实加强中小学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乡村教师激励机制。
湖南省教育厅
2018年8月10日
附件
“十三五”教育规划主要指标进展情况表
指标项 | 2015年 | 2017年 | 2020年目标 | |
学前教育 | 幼儿在园人数(万人) | 216.63 | 228.99 | 260 |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 73.22 | 81.04 | 85 | |
义务教育 | 在校生(万人) | 711.71 | 741.29 | 800 |
巩固率(%) | 98 | 98 | 98 | |
高中阶段教育 | 在校生(万人) | 172.24 | 183.27 | 185 |
毛入学率(%) | 90.00 | 91.50 | 93 | |
高等教育 | 在学总规模(万人) | 174.88 | 204.93 | 190 |
在校生(万人) | 149.19 | 162.94 | 165 | |
毛入学率(%) | 40.21 | 46.28 | 50 | |
终身教育 | 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 10.4 | 10.97 | 1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