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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0年湖南省高中阶段学生独唱、独奏、独舞比赛的通知
www.hnedu.gov.cn 发布时间:2021-12-30 21:16 浏览数:1


湘教通〔2020227

关于举办2020年湖南省高中阶段学生

独唱、独奏、独舞比赛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体)局:

  

为丰富校园艺术文化生活,促进学校艺术教学,充分展示我省中学生艺术风采和学校艺术教育成果,经研究,决定举办2020年湖南省高中阶段学生独唱、独奏、独舞比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本次活动由省教育厅主办,湖南教育电视台承办,各地教育(体)局配合组织。

二、比赛时间及日程

(一)比赛时间:20201126日-28日。

(二)比赛日程:

1126日中午12:00前报到(地点:湖南教育电视台)。

112614:00全体参赛选手抽签,15:00开始走台。

112619:30召开市州领队会议。

1127日-28日进行比赛。

三、比赛地点

湖南教育电视台(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新建西路77号,邮编:410000)。

四、参赛节目要求

参赛节目内容自选,要求充分展示当代中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和健康高雅的审美情趣,时间不超过5分钟。独舞可使用伴奏带,独唱只能采用钢琴伴奏或无伴奏,独奏不能使用伴奏。

五、参赛办法

以市州为单位组队,每队可报领队和艺术指导各1名。由各市州教育(体)局负责组织初赛后报送参赛选手参加省级决赛(参赛名额及报名表见附件1、附件2),未参加市州初赛的,不得直接推荐参加省级决赛。各市州请于1030日前将参赛报名表、选手资格审查表(见附件3)、选手2寸免冠相片2张、独舞选手伴奏音乐报送至省组委会办公室。决赛名单和选手参赛曲目一经报送不得更换。

省组委会办公室设湖南教育电视台。联系人:邬园芳,电话:18728823289,邮箱:446926116@qq.com

六、奖项设置

(一)独唱、独奏、独舞参赛节目均按照1:1:1的比例和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设一、二、三等奖。

(二)一、二等奖节目的指导教师获优秀指导教师奖,每个节目限1名指导教师。

七、参赛要求

(一)报到时,参赛选手须凭提交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比赛往返和比赛期间有效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复印件方可办理报到手续、核发参赛证。正式比赛时,还需查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参赛证。

(二)独舞伴奏音乐可以是U盘或者是只刻录一首曲目且清晰度高、无原声的伴奏音乐碟,也可以直接发电子邮件至组委会办公室。

(三)比赛不收取任何费用。参赛期间,参赛选手的食宿可由承办单位联系介绍,费用自理。

(四)各市州领队为本队疫情防控和安全保障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队伍成员的管理,督促指导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保障措施。所有人员往返途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须佩戴口罩,比赛期间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有关工作。体温检测及健康码异常人员不得参加比赛。

附件:1.2020年湖南省高中阶段学生独唱、独奏、独舞比赛各市州参赛名额

2.2020年湖南省高中阶段学生独唱、独奏、独舞比赛报名表

3.2020年湖南省高中阶段学生独唱、独奏、独舞比赛选手资格审查表

湖南省教育厅

202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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