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育系统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近日,省委教育工委印发了《关于教育系统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湘教工委发〔2024〕4号,以下简称《意见》)。
一、《意见》出台背景
一是现实的需要。全面从严治党,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治”的关键在责任落实。虽然委厅出台了《中共湖南省教育厅党组(工委)、党组(工委)书记、党组(工委)其他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但根据中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第七条“党组(党委)应当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要求,目前全省教育系统尚没有制度规范。
从当前全省教育领域的情况来看,亟需有一个制度规范。由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尚未根治,不正确履职、随意决策、只表态不落实、推诿行为等屡见不鲜,导致存在责任和压力传导不够严,纪律和规矩不够强,作风建设不扎实,干部监督管理不到位,党建和业务融合发展不够紧等问题,有待整治。
二是紧跟中央和省委部署。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精准把握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牢牢抓住教育系统管党治党责任的“牛鼻子”,层层传导压力,形成全系统动手一起抓的生动局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也是中纪委、省纪委今年全会强调的重点。
三是创建清廉机关样本实践的总结。我们把实践中的成功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是对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新任务新挑战的积极回应。近年的实践证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厅党组是“主推手”,起到了总揽全局、牵头管总、协调各方的作用。厅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是关键,委厅领导“一岗双责”是基础。
二、《意见》起草情况
通过认真研究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系列重大战略部署,深入学习中央、省委、委厅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关文件,同时又借鉴了一些可复制的经验做法,并梳理近年来巡视巡察发现的教育共性问题,与时俱进,融入上级有关新要求、新表述,形成了文件初稿。该文是经广泛征求各处室和有关单位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报请工委会审议并按程序印发的。
三、《意见》主要内容
《意见》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阐述了总体要求。第二部分阐述了基本原则,包括坚持目标一致与自主创新相统一,坚持系统治理与分级负责相统一,坚持落实过程与治理效果相统一。第三部分阐述了内容要求,包括知责明责,完善责任体系;履责尽责,落实重点任务;考责问责,推动履责到位。第四部分阐述了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宣传教育。
四、《意见》主要特点亮点
第一,体现上级精神。《意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以党章为根本依据,通篇贯穿体现中央和省委关于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新要求,紧紧围绕加强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研究提出了省委教育工委的具体贯彻意见,以增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积极性、主动性。
第二,紧扣教育实际。《意见》从实际出发,明确了全省教育系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举措,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第三,强化问题导向。《意见》遵循“什么问题最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对一些党组织存在的责任缺失、对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力等突出问题,坚持做到有的放矢,靶向发力,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层层传导责任压力,着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委厅机关延伸到整个教育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