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南省教育厅 省委教育工委 2019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 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湘教办发〔2019〕4号
关于印发《湖南省教育厅 省委教育工委
2019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
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厅委机关有关处室、直属有关单位:
现将《湖南省教育厅 省委教育工委2019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9年3月28日
湖南省教育厅 省委教育工委
2019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方案
2019年,我厅共承办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委员提案270件。其中,省人大代表建议144 件(主办104件、会办40件),省政协提案126件(主办70件、会办53件、分办3件)。根据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有关规定和《湖南省教育厅 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委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规程》(湘教发〔2014〕56号)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办理工作原则,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办理、谁落实”责任制,推动办理工作从要我办向我要办转变,从被动办向主动办转变,从单独办向协同办转变,扎实办理好每一件建议提案,有效解决一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以高质量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总体目标
2019年厅委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要做到“三个提高”“三个100%”,即提高见面率(75%以上)、提高办理效率、提高很满意率(55%以上),做到沟通联系率100%、按时办结率100%、满意率100%。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建议提案办理的组织领导和工作统筹,成立厅委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蒋昌忠
副组长:王瑰曙、王建华、曹世凯、应若平、唐亚武、王玉清、徐伟、郭建国
成 员:潘军、黄星亮、刘静、喻志松、王玲、曾力勤、吴跃辉、黄扬清、周芳友、曾四清、邱德、祁怀好、幸勇、彭四龙、余伟良、黄智勇、刘书华、朱日红、颜胜利、伍光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办公室(以下简称“厅委建议提案办”),潘军任办公室主任,黄子平任副主任,杨金红具体负责联系有关工作。
四、工作流程
(一)分派 (2月20日-3月6日)
下载整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文档,并根据处室职能,初步明确建议提案承办处室,制订并下发建议提案办理初步分工明细表,征求相关处室意见,形成初步办理工作方案。
(二)交办(3月6日—3月15日)
组织召开厅委建议提案交办会议,研究部署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主动与省政府建议提案处、省政协提案委和相关厅局沟通协调,及时调整承办处室,确保建议提案办理分工明确、对接精准。
(三)办理(3月16日-5月12日)
承办处室根据厅委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规程要求,加强与建议提案提出人的联系沟通,加强与省直有关部门、厅委有关处室的沟通协调,按规定时间节点提交办理意见,办结建议提案。具体时间安排为:
1.厅委会办的省人大代表建议、省政协委员提案须在4月12日前将会办意见反馈至主办厅局(部门)。厅委会办件的会办处室须在3月25日前将会办意见提交给主办处室。
2.厅委主办的省人大代表建议、省政协委员提案一般应在5月12日前办结,涉及面广、办理难度大的和需要与代表委员多次沟通才能形成一致意见的建议提案,需经厅委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推迟至6月12日前办结。厅委主办件的会办处室须在4月12日前将会办意见提交给主办处室。
3.省人大、省政协确定的重点建议提案,由主办处室按领导批示或有关文件要求,制定办理方案或提出初步意见,并报厅委主要领导审定后办理。承办5件(含5件)以上厅委主办建议提案的,由承办处室至少确定1件建议(提案)作为厅委重点建议提案,并于3月25日前报送至厅委建议提案办。
4.建议提案分办件办理要求与主办件相同;建议提案转来信件,应及时与代表、委员联系,说明理由,听取意见,并及时采取信函方式回复。
5.建议提案办结后,凡是代表或委员对答复意见不满意的,主办处室要按照有关要求,重新组织办理,并在收到反馈意见后的1个月内重新答复,直至代表或委员满意。
(四)总结(6月-8月)
各承办处室于7月12日前报送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总结,厅委建议提案办综合汇总,通报有关情况。
(五)考核(8月—12月)
建议提案办公室根据各处室实际工作情况,按照厅委建议提案评优办法,对各处室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进行考核,并推选先进处室和先进个人。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站在法定责任的高度和让群众满意的角度,带着责任、带着感情,积极主动承接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落实处长负责制,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由副处级以上干部承办,重点建议提案由厅委分管领导督办,处室主要负责人牵头办理。
(二)严格工作要求。严格遵守办理工作时限,所有建议提案办理必须提前5个工作日办结。如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承办处室要说明具体原因,报分管厅领导审示,并以书面形式报厅委建议提案办,呈厅委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延期办理。严格落实沟通联系要求,建议提案沟通联系必须达到100%,承办量在7件以下的处室见面率必须达到100%,承办量在7—20件之间的见面率必须达到80%以上,承办量在21件以上的见面率必须达到70%。
(三)加强督查考核。严格落实定期通报制度,通过短信提醒、定期调度、定期通报、上门督促等方式,及时提醒办理进度慢、工作力度不够、格式不规范等问题。加大考核力度,评选表彰一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先进处室和优秀个人。
附件:1.2019年省人大建议厅委主办分工表
2.2019年省人大建议厅委会办件分工表
3.2019年省政协提案厅委主办分办件分工表
4.2019年省政协提案厅委会办件分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