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学生资助中央直达资金和省级资金的通知(市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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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财教〔2021〕218号),经研究,现提前下达你市(州、省直管县市区)2022年学生资助中央直达资金和省级资金 万元,用于落实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该项指标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教育支出”下相关项,具体金额、科目见附件,待2022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中央直达资金的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环节,各级财政、教育部门在下达直达资金预算时,应保持直达资金标识不变;同时,要及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楚、流向明确。
二、省级及各地本级安排的学生资助配套资金要一并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反映,对于资金来源既包含直达资金又包含其他资金的,应按资金明细来源在预算指标文件中分别列示、在指标系统中分别登录,并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
三、各地要按照《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要求,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确保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受助、全部受助,进一步提高资助精准度,实现应助尽助。各地各校要按照《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有关规定,切实抓好国家资助政策的落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主动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附件:提前下达2022年学生资助中央直达资金和省级资金
分配表(市县)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12月16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财政部湖南监管局。
湖南省财政厅办公室 2021年12月16日印发
湘财预〔2021〕309号 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学生资助中央直达资金和省级资金的通知(市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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