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预〔2021〕290号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中央
直达资金和省级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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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财教〔2021〕248号)精神,经研究,现提前下达你市(州、省直管县市)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补助资金 万元,其中公用经费补助资金 万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 万元,校舍维修改造资金 万元(具体见附件1)。收入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能科目“1100245 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教育支出”下相关项,公用经费补助、校舍维修改造资金政府支出经济科目列“505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政府支出经济科目列“509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待2022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中央直达资金的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各级财政、教育部门在下达直达资金预算时,应保持直达资金标识不变;同时,要及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楚、流向明确。
二、省级及各地本级安排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配套资金要一并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反映,对于资金来源既包含直达资金又包含其他资金的,应按资金明细来源在预算指标文件中分别列示、在指标系统中分别登录,并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
三、各地要根据国家中小学有关建设标准,按照标准化学校建设的要求,科学编制城乡义务教育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滚动实施计划,并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遴选确定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支持校舍维修改造项目,科学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校舍维修改造资金重点用于各地危房校舍的维修和抗震加固,不得用于发放人员工资和弥补公用经费不足。要确保及时发现并及时消除各级危房校舍,坚决杜绝使用D级危房。各地要认真组织填报《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资金项目实施备案表》(附件2),经市州财政局、教育局审核汇总后于2022年1月20日前报省财政厅、教育厅备案。
附件:1、提前下达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中
央直达资金和省级资金分配表
2、2022年度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维修改造
资金项目实施备案表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
2021年12月10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财政部湖南监管局。
湖南省财政厅办公室 2021年12月13日印发
湘财预〔2021〕290号 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中央直达资金和省级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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