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教指〔2021〕68号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学生资助补助中央直达资金
(省直单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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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下达2021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第二批)的通知》(财教〔2021〕191号),经研究,现下达你单位2021年第二批学生资助补助中央直达资金 万元,用于落实服兵役高校学生相关教育资助政策。该项指标支出列“205教育支出”下相关项,政府预算经济科目列“50902助学金”,部门预算经济科目列“30308助学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文件规定,自2019年秋季学期起,对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高校的全日制在校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学生实行学费减免,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二、此次中央直达资金的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各高校要按照《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9〕19号)有关规定,切实抓好国家资助政策的落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主动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各有关高校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向符合条件的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减免学费、发放国家助学金,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对于已经收取的学费,高校应及时返还学生;对于已经减免的学费,高校应将对应的财政拨款纳入学校预算统筹管理使用。
四、各高校要切实做好以后年度退役士兵学生数据统计工作,做到退役士兵学生全覆盖、不遗漏,避免重复资助。对于补报2019-2020学年、2020-2021学年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和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时遗漏的学生,各高校要先统筹服兵役学生资助资金按标准保障助学金发放,待2022年资金下达时再进行清算。
五、各高校要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确保专款专用。要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相关管理办法规定,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附件:1、2021年服兵役学生资助中央资金分配表(省直
单位)
2、2021年服兵役学生资助中央资金分配明细表(省
直单位)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
2021年11月23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财政部湖南监管局。
湘财教指〔2021〕68号 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学生资助补助中央直达资金(省直单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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