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预〔2024〕13号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
2024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
(市州中职学校奖补)中央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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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3〕207号)和《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70号),经研究,现提前下达你单位(市州、省直管县)2024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职学校奖补)专项资金 万元,具体见附件。该项资金收入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入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0503职业教育”下相关项,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506 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待2024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用于支持公办中职学校(技工学校,下同)改善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建设、“楚怡”优质中职学校和专业(群)建设,主要包括改扩建校舍、实验实训场地以及其他附属设施、教学仪器设备购置、图书资料配置等内容,推进中职学校提质培优、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不得用于平衡预算或挪作他用。
二、各地要根据《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实施方案》(教职成〔2022〕5号)要求,编制改善中职办学条件项目建设规划和年度项目实施计划,按照突出重点、注重绩效的原则,科学统筹安排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切实加大本级财政投入力度;鼓励各地通过院校合并、专业重组、设施共享等方式统筹整合办学资源,有序推进中职学校建设,以适应办学条件达标、区域产业转型升级的迫切要求。各地各学校要切实加强学校建筑、地质灾害、特种设备等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做好校舍安全鉴定、维修加固、隐患整治及相关安全配套设施建设,及时消除校园安全隐患,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教育系统大局稳定。
三、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完善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的通知》(湘财教〔2018〕2号)以及《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基于专业大类的职业教育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试行)的通知》(湘财教〔2023〕34号)要求,进一步提高中职学校生均拨款水平,推进实施基于专业大类的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并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完善多渠道筹集职业教育经费的机制,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采取直接投资或捐赠等形式参与举办中职教育。
四、各地、各校要认真制定改善中职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方案,填报《2024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职学校奖补)中央资金安排汇总表》(附件2),经市州教育(体)局、财政局审核汇总并加盖公章后,于2024年3月10日前一式三份报送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备案。
五、各地要进一步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要随同预算资金同步填报绩效目标,同级财政部门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并将绩效目标随同预算同步批复下达,作为绩效监控和评价的重要依据。各地要切实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严禁虚列虚支、虚报冒领和挤占挪用、截留专项资金,接受审计、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财政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的行为,将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各地要认真组织填写《2024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职学校奖补)中央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3),经市州财政局、教育局审核汇总后于2024年3月10日前报省财政厅、省教育厅。
附件:1.提前下达2024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市州中职学校奖补)中央资金分配表
2.2024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职学校奖补)中央资金安排汇总表
3.2024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职学校奖补)中央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
2024年1月9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湖南省财政厅办公室 2024年1月9日印发
湘财预〔2024〕13号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市州中职学校奖补)中央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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