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教通[2018]185号 关于举办2018年湖南省普通高校 教师课堂教学竞赛的通知 |
各普通本科高校及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拓展教师专业发展平台,强化教学岗位激励机制,切实提升课堂教学效果,不断提高课程育人能力,建设一流本科,培养一流人才,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省教育厅、省教育工会进一步修订了《湖南省普通高校教师课堂教学竞赛章程(修订)》(见附件1)。现就做好2018年竞赛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省普通本科高校(含独立学院)在职专任教师,其中独立学院的教师须为本校全职任教教师。各高校要在校内初赛基础上限额(见附件2)择优推荐教师,特别是中青年教师参赛。各高校必须对推荐人选的思想政治和师德学风进行把关,并经校内公示无异议后,统一报名参加省级复赛。近五年内已获得全省普通高校教师课堂教学竞赛一等奖或有两次省级参赛经历的教师,不再推荐参赛。 二、组织实施 为做好今年竞赛活动的组织工作,省教育厅和省教育工会成立湖南省普通高校教师课堂教学竞赛组委会(具体名单见附件3),办公室设在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高等教育研究所。 省级竞赛按文科、理科、工科分组进行,各高校推荐选手时适当兼顾学科分布。 各高校要大力营造重视课堂教学的整体氛围与质量文化,强化课程育人功能,凸显高校课堂特点,按照竞赛章程组织好校内初赛活动,并为参赛教师提供教学视频录制条件等必要保障。未举办校内初赛的,省级复赛将不接受该校教师报名。 三、日程安排 校内初赛应于7月中旬前完成;省级复赛将于9月中下旬进行,决赛定于10月下旬在长沙理工大学举行。具体日程安排等事项,由组委会另行通知。 四、其他要求 1.为进一步强化教学工作激励机制,落实教学工作中心地位,各高校应将课堂教学竞赛获奖情况纳入职称职务评聘、教学考核、表彰奖励的重要内容。 2.为全面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相关专业的统一使用,相关课程任课教师须以工程重点教材为依据参赛。 3.各高校要通过举办教学竞赛活动,抓紧建立和完善加强课堂教学管理、统筹推进课程育人的考评制度与工作机制,形成全程、全员、全方位的育人质量提升体系。
附件:1.湖南省普通高校教师课堂教学竞赛章程(修订) 2.2018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教师课堂教学竞赛复赛限额 3.2018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教师课堂教学竞赛组委会名单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教育工会 2018年4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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