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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十三五”普通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和基地建设与认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 www.archi-pools.com  2018-04-28 00:00


湘教通[2018]184 号


关于开展“十三五”普通高校创新创业

教育中心和基地建设与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普通科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工作部署,引导推动全省高校大力探索合作育人机制,整合创新创业资源,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打造一流本科教育,加快推进高校“双一流”建设和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更好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十三五规划》,现就做好“十三五”普通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和基地建设与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高校要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及我省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完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加快建设一批体现新时代要求、开放共享的专业类校内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和校外创新创业教育基地,为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提供重要载体与平台。

二、各高校在先期建设的基础上,对照附件1、附件2的要求,自愿申请认定湖南省“十三五”普通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和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2018年至2020年,省教育厅每年集中开展一次审核认定工作,优先考虑高校一流学科专业和我省重点发展产业,分批认定300个左右的校内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和300个左右的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对认定公布的中心和基地,省教育厅纳入高校“双一流”建设经费分配因素,各高校应从“双一流”建设专项经费和自有资金中自主统筹给予其足额的建设、运行经费支持。

三、各高校应按年度申报限额(见附件3),择优向省教育厅申请认定湖南省“十三五”普通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和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为推动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服务当地脱贫攻坚和企业创新驱动发展,对吉首大学、湖南科技学院、邵阳学院、怀化学院、湘南学院、湖南医药学院6所贫困地区高校适当进行倾斜,各增加1个依托当地重点行业企业单位建设的创新创新教育基地申报名额。

四、各申报高校应认真填写《湖南省“十三五”普通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中心认定申请书》(附件4)和《湖南省“十三五”普通高校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认定申请书》(附件5),并提供简要的支撑证明材料。申请材料须在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在申报、审核和公示等环节存在虚报、造假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认定资格并相应削减今后学校的年度申报名额。

五、各高校应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汇总整理2018年的项目申请材料(各项目的认定申请书及其支撑证明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并填写申请汇总表(见附件6),于7月6日前寄送湖南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同时发送电子版至指定邮箱。高教处联系人:巩德亮;联系电话:0731-84720854;电子邮箱:151408317@qq.com。


附件:1.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认定办法

      2.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认定办法

      3.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和基地年度申请限额

      4.创新创业教育中心认定申请书

      5.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认定申请书

      62018年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和基地申请汇总表




湖南省教育厅

2018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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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十三五”普通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和基地建设与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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